抚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抚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弱电智能化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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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核心信息项 | 具体内容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抚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弱电智能化项目 |
招标人 |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资质要求 | 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外埠进赣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完成有效登记 |
建造师数量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经理(需满足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江西住建云”实名制登记)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招标文件未明确单独要求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要求 |
造价工程师 | 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 |
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招标文件未明确单独要求,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 |
投标人业绩 | 开标前3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承接过类似智能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8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含价格分30分、技术分50分、商务分20分)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 |
质量要求 | 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项目造价 | 招标控制价2701325.33元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施工组织架构、工期及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要求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
答辩要求 | 招标文件未明确单独要求,需配合评标委员会询标,20分钟内完成回复 |
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
扣分系数Q值 | 招标文件未明确 |
调整系数K2 | 招标文件未明确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为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无银行级别限制,商业保函需由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出具),货到验收无误后无息退还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5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金额5%赔付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30%(需提供同等额度担保函)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累计进场货物达合同价37.5%后至竣工验收前,按月支付当月完成货款的80%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85%;结算审核后支付至97%;剩余3%质保金两年后无息退还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日9:30时(不见面开标) |
项目地点 | 西津大道以东、城西大道以北 |
建设[范围][规模] | 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货物采购及安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公共广播、视频监控、电子巡更、一卡通等系统)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券资金及中央预算资金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