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供水主管更新改造工程(和谐大道、向阳大道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详情[答辩项目同步应答方案]
赣州市南康区供水主管更新改造工程(和谐大道、向阳大道段)招标核心信息对照表
核心信息项 | 具体内容 |
工程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供水主管更新改造工程(和谐大道、向阳大道段) |
招标人 | 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需提供职称证书,无明确等级要求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市政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市政专业)需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标人业绩 | 无强制要求(招标文件中可选择合格条件未勾选) |
造价工程师 | 无明确要求 |
开标时间 | 2025-10-28 10:30(同投标截止时间) |
采用的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万元整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计划竣工日期2026-08-28,开始当天不计入) |
项目造价 | 工程总投资约10649.84万元;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最终以财政批复的金额为准) |
项目地点 | 南康区,自和谐大道(金塘村村委会东侧200米处)由东向西至向阳大道路口东侧,转沿向阳大道向北穿越迎宾东大道,终点至赣南大道南侧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28 10:30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偏差扣分系数Q值 | 无明确规定 |
工程类别调整系数K2 | 无明确规定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要求提交;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10%,同履约保证金提交要求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00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未明确 |
建设内容 | 经向阳大道、和谐大道段DN1000供水主管5公里,其中球墨铸铁管4.238公里、钢管0.76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
工程预付款 | 详见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未明确具体比例及支付时间)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不超过所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余款待赣州市财政局完成审核后支付至工程审核结算价的98.5%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财政审核后支付至工程审核结算价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
答辩地点 | 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明确具体地点)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黄光金;电话:0797-5566855 |
招标代理机构 |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陈欢、洪晨、周瑾;电话:18214955351 |